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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标题 |
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(CYJ10一0101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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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 源 |
磊大减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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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|
2010-05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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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范围 1.1本制度规定了***铅锌矿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组织机构、内容和措施。 1.2本制度适用于***铅锌矿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。 2法律法规依据 2.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 2.2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。 3.1危险源:可能造成人员伤害、疾病、财产损失、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。 3.2重大危险源: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、搬运、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,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(包括场所和设施)。 4组织机构 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组织领导机构。 5重大危险源种类 5.1井下炸药库。 5.2井下突透水。 5.3冲击地压。 5.4压风机贮气罐。 5.5压力管道。 6职责 6.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、应急措施报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备案。 6.2必须依法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,并定期进行检测、评估和监控。 6.3必须将重大危险源告知从业人员,并让其熟知和掌握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。 6.4针对每一处重大危险源,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,通过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,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,提高预防突发事故的能力,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。 7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.1严格遵守炸药库管理制度,确保爆炸物品安全贮存。 7.2要加强对矿井内岩石变化和涌水层的监测,在断层、破碎带施工时,须选择有经验、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生产作业,并安排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和监护。 7.3抓紧抓好矿山胶结充填系统工程建设,通过对旧巷道和采空区进行彻底充填,全面提高矿山岩层的完整性和抗地压强度,彻底堵塞外来透水通道及地压产生的裂隙,防止岩石塌落,从根本上阻断外来透水流入本矿采区。 7.4加强对防水门和挡水墙的维护管理,在墙体上设立压力表、测压管、高压放水阀门装置,并安排安全员每周观察一次,详细记录水情变化情况。 7.5在日常采掘生产过程中,应坚决执行不探不掘、先探后掘,不探不采、先探后采的施工原则,有效提高预防突发涌水事故的能力。 7.6要在水文地质图上详细标注可疑水源,以便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和采取得力措施,预防水害事故发生。 7.7在透水可能性大的危险区作业时,要在确认隐患已消除后,方可进行采掘生产,否则应将该部位做为防水矿柱,予以保留,不得进行采掘作业。 7.8加强对排水设备和设施的保养维护,确保井下水害发生时有足够的自救能力。 7.9加强备用发电机组的维护、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,确保遇到大电网停电又突发透水时的电力供给。 7.10建立井下水情监测报告制度和紧急撤离救援制度。 7.11加强井下各中段的岩爆监测工作。 7.12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要求,做好地表压风机贮气罐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测、监控管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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